跟对方在一起结婚是闪婚,双方没有到半个月就结婚了,而且没过多久就生下了一个孩子,但是这个男人对孩子却不负责任,我跟他离婚了,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西藏 - 拉萨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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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咨询助手

地区:西藏 - 拉萨

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但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

2020-01-26 09:27: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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