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们的妹妹现在闹离婚,天天吵的不可开胶,我朋友心疼妹妹。他妹妹有个孩子,应该上小学了吧。因为是个儿子俩家人都争着抢着要孩子。现在闹到法院判给我哥们的妹妹,我哥们妹妹担心孩子被抢走不想让对方来看孩子,对方说有探望的权利。对探望事项达不成一致怎么办,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探望权利呢,这个探视权都有啥规定

西藏 - 昌都 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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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方案指导团

地区:西藏 - 昌都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子女间的血缘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子女随一方生活时,另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2019-11-28 20:34: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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