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逾期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手续。举证时限能够由当事人商量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时限的,指定的时限众多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量。在举证时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二)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手续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时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时举证,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搜罗证据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不得迟于举证时限期满前七日。
(四)当事人申请判定,应当在举证时限内提议,并在提议申请之日起七日预交判定花费。对需要判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职责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时限内无正当借口不提议判定申请或者不预交判定花费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手续,招致对案件争议的事实不能通过判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受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五)当事人增加、变换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时限期满前提议。
(六)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时限期满十日前提议,并经本院许可。证入到庭作证的合法花费,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在申请后七日内预交,到时不预交的,则对其申请不予准许。
(七)新的证据的提供时限为:当事人在一审流程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议。当事人在二审流程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化;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时限内提议。当事人在再审流程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议。
(八)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
2019-06-11 11:06: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