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离婚后在娘家耕地上建房的问题,需要结合土地性质和法律规定来分析:首先,耕地的使用受到严格限制。根据《土地管理法》,耕地属于农用地,原则上不能擅自改变用途用于建房。即使您拥有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建房也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次,离婚后户口是否迁回娘家是关键。如果您的户口已迁回娘家且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理论上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但宅基地审批需要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且不能占用基本农田。建议您: 1.先到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查询该地块的规划性质 2.如确需建房,可尝试以无房户身份申请宅基地 3.若不符合条件,可考虑与娘家人协商以他们的名义申请,但要注意权属风险每个地方政策执行可能有差异,建议具体咨询当地乡镇国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