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理解您是想问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后,是否可以先不撤诉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根据实务经验,我为您分析如下:首先,法院诉讼离婚和民政局协议离婚是两个不同的程序。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建议您先向法院申请撤诉,再持和解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因为法院在审理期间,民政系统通常会显示您的婚姻状态处于诉讼中,可能会影响离婚登记办理。其次,如果不撤诉直接去民政局,存在几个风险:1.民政局可能因诉讼程序未终结而拒绝办理;2.若法院不知情继续审理,可能出现两份不同效力的法律文书;3.后续执行可能出现混乱。建议您:1.尽快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2.持法院出具的准予撤诉裁定书,与对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3.将和解协议内容在民政局备案,确保法律效力。这样既能保障您的权益,程序上也更加稳妥。如果时间比较紧张,也可以联系承办法官说明情况,看是否可以加快处理撤诉程序。需要帮助的话,我可以帮您起草相关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