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外市迁入成都投靠父母后能否享受集体经济组织待遇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四川省相关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主要看是否具有本集体户籍并实际生活居住。您通过投靠父母将户口迁入成都农村地区后,原则上可以申请成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几点:1. 不同村集体可能有自己的自治章程,对新增成员有不同规定;2. 您原户籍地的集体经济权益需要妥善处理(如土地承包权等);3. 成都部分近郊地区因城市化改造,集体经济组织可能已改制。建议您:1. 先到父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查阅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2. 准备户口迁移证明、原籍地权益处置证明等材料;3. 如遇阻力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咨询或申请行政调解。这类问题往往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需要更精准的判断,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当地律师或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