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离职证明未盖章问题,我理解您的困扰。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应当加盖公章。从您描述的情况看,已经离职一年多但单位仍未盖章,这可能涉及以下法律问题: 1. 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9条,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2. 对您的影响主要是可能影响新工作入职或社保转移等手续办理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先尝试与原单位人事部门友好沟通,说明情况要求补盖公章 2.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 必要时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履行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但您这种情况属于请求对方履行义务,时效可以从您主张权利时重新计算。建议尽快处理,以免影响您后续的就业权益。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起草一份正式的书面请求函,这样沟通起来会更规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