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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轻微的交通轻微摩擦事故,当时没协商好

ask****049 山东-枣庄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02.15 22:11:42 337人阅读

你好,请问发生轻微的交通轻微摩擦事故,当时没协商好,我驾车走啦,对方说我是逃逸行为,直到现在才处理完,然后给了对方赔付啦,记了12分,当时交通警察跟我说,我是属于逃逸的行为,驾照要记满12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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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不要私了,可能是碰瓷的,应该马上报警,口头协议一般不好说,因为口说无凭,交通事故私了期限是没有的。可参考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0-02-15 22:31: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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