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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者患有癌症,叫他调解他不同意,一直拖了几个月,他因癌变死亡,另一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ask****452 四川-攀枝花 其他咨询 2019.12.26 19:30:09 481人阅读

交通事故受害者患有癌症,叫他调解他不同意,一直拖了几个月,他因癌变死亡,另一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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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171588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攀枝花 咨询解答:2778条

只承担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不承担癌症死亡赔偿。

2019-12-29 08:43:07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虽然交通事故全责致癌症晚期病人死亡,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肇事方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
第二条
第一款规定和
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020-09-30 22:18: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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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158188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09512条

你好 责任怎么划分的呢

2019-12-26 20:15: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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