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自己的公司,现在想转让公司部分债权,帮叔叔咨询一下存在争议的债权转让可以转让吗
关于执行过程中变更申请执行人的问题,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无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第20条规定,“申请执行,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过程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的权利承受人,可以申请将其变更为申请执行人,但应当提交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确为权利承受人。本案中,生效判决确定的权利人是井某,其已依照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内蒙高院立案执行并采取了相应的执行措施以上是存在争议的债权转让这个问题的回答
2018-07-12 22:20:32 回复
一、债权转让的内涵
债权转让,法律上称为“债权让与”或“债权转移”,广义的“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的债权由第三方承受,即第三人参与债的关系而成为新的债权人。
二、债权转让的要件
1、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即原债权人与新债权人达成意思一致;
2、须有有效债权存在,如果原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无效(这就要求考察原债权的效力),当然不能转让;
3、所转让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有些债权是不能让与的:原当事人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离退休金债权)、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4、须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但应以通知债务人为对债务人发生效力的要件。
三、债权转让的效力
原债权人对新债权人负有瑕疵担保责任,从我们网贷行业来看,债权转让时应当注意两次债权转让过程中,瑕疵担保责任的落实问题。另外,债权转让中,担保权、利息债权等随主债权转移给受让人(新债权人),但专属于原债权人自身享有的从权利,撤销权、解除权不因债权转移而自然地转移。
四、债权“收益权”
一般,我们说物权有四个权能,其中之一就是收益权,而普通债权通常没有收益权一说。因为债的内容,既包括权利,又包括义务。如果没有进行破产隔离等手段,或给债权加上其他严格限制条件,在司法实务中,债权就是不稳定的。转让债权不是单纯转让“利益”,而是转让了“权利+义务+抗辩可能性”的综合体。互联网金融不断创新,快速发展,法律支持相对滞后,对于民间组织开发的类金融产品,应当注意合法合规,避免转让债权的法律纠纷传导给后来的债权包或债权份额,影响平台产品的稳定性和企业声誉。以上是存在争议的债权转让这个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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