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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室是什么?相关听证规定是什么?

任* 四川-凉山 行政复议咨询 2018.04.28 20:22:38 1024人阅读

我现在要参加一场政府行政复议听证,我以前没参见所以对这个很不了解,微信哦爱你给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室是什么?相关听证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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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的问题我去查了相关的相关法律来解答你说的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室 ,希望解开你的疑惑,谢谢。公开举行的听证会可以旁听。旁听人员应当在听证会举行前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申请旁听。旁听人数由复议机构根据听证会场所的具体情况决定。
当事人在听证中的权利:
(一)当事人可以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等进行陈述;
(二)当事人可以查阅他方提交的材料;
(三)当事人因正当理由无法在听证前提交证据的,经复议机构准许,可以在听证时提交;
(四)申请人可以在听证时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在听证时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六)当事人可以核实听证记录。
第十五条 当事人举证应当客观、真实,不得作伪证或者指使贿买他人作虚假证明。当事人提供书证、物证等应当是原件、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有困难的,经复议机构准许可以提交复制品、复印件、照片、节录本等。
第十六条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参加听证的,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规定听证会场纪律(详见附件),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场的纪律。
对于违反纪律、扰乱听证秩序的当事人,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劝阻。对严重扰乱听证秩序的当事人,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可以通知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宣读听证纪律;
(二)主持人核实当事人身份;
(三)介绍复议机构参加听证的人员并询问当事人是否要求回避;
(四)宣布听证会开始;
(五)申请人宣读行政复议申请书,明确行政复议请求,并举证;
(六)被申请人宣读行政复议答复书,并举证;
(七)第三人参加听证的,由第三人陈述自己观点,并举证;
(八)各方当事人质证;
(九)各方当事人围绕案件焦点问题陈述意见;

2018-04-28 20:34: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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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税的行政复议的法律规定如下: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020-09-22 10:5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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