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孩子和小女孩曾经认识并谈过恋爱,孩子刚满18周岁,小女孩已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两人在一起喝酒时发生关系,伙同他人索要2万元并分脏,小女孩不是一次这样,应该判什么罪
如果有通过威胁的手段不给钱就告强奸要钱,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2026-05-10 11:25:57 回复
或同他人索要¥20,000是什么呀?女孩索要¥20,000吗?
2026-05-09 18:20:36 回复
根据你的描述,涉及未成年人的性行为和敲诈勒索。首先,未成年人之间的性行为如果违反了对方的意愿,可能构成强奸罪。其次,索要财物并分赃的行为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详细事实和证据来确定,包括双方是否自愿、是否存在胁迫等。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09 18:08:5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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