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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民法典对住宅共用墙是如何约定的?

ask****879 江苏-泰州 房产纠纷咨询 2026.04.17 06:58:28 305人阅读

想了解,民法典对住宅共用墙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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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具体“红线”

1. 外墙属于大家,个人不能独占

根据《民法典》第271、273条,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属于共有部分。这意味着:

你不能私自在外墙开窗、打洞、挂广告牌或大型防盗网,除非经业主大会或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维修费用(如外墙渗水)通常由涉及的垂直各层业主按专有面积比例分摊,或使用公共维修资金。

2. 户间墙改造需邻居同意

虽然分户墙的墙面使用权归各自业主,但墙体本身属于相邻共有。根据《民法典》第288条(相邻关系原则):

严禁擅自拆除或开凿。如果你打掉共用墙做柜子,不仅侵犯邻居物权,还可能破坏消防和隔音,邻居有权要求你恢复原状.

2026-04-19 19:2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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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规定,住宅共用墙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业主对其享有共有权。相邻权利人应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相关相邻关系,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若共用墙损坏,通常谁造成损害谁负责,难以确定责任或因自然原因损坏的,一般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修复费用。

2026-04-17 09:0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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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特别约定,但如果有谁损坏则由谁赔偿。

2026-04-17 07:02: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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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住宅共用墙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业主不得擅自改变其结构和用途,也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因维护、修缮等需要,业主可以共同决定使用维修资金,或者按照约定分摊费用。同时,业主之间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共用墙的使用和维护问题。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17 07:0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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