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能证明自己未到场办理离婚手续的材料、当时不在场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等。有了这些证据,能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异议,要求其对该离婚登记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若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会撤销该离婚登记。
(三)若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处理,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离婚登记,恢复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在“被协议离婚”这种婚姻登记程序违法的情况下,符合该条规定中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当事人可据此提起行政诉讼。
1.协议离婚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过冷静期再共同申领离婚证。“被协议离婚”可能是登记程序违法。
2.遇到这种情况,可收集证据,像未到场办理的证明、证人证言等。
3.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异议,要求审查离婚登记合法性,若程序违法可撤销。
4.若登记机关不处理,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登记、恢复婚姻关系。
结论:
“被协议离婚”可能存在婚姻登记程序违法,当事人可收集证据,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异议,若机关不处理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撤销离婚登记、恢复婚姻关系。
法律解析:
协议离婚有严格的程序规定,需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若当事人“被协议离婚”,这明显违背了法定程序。收集相关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像未到场办理手续的证明、证人证言等都能作为关键证据。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异议,是让其对离婚登记合法性进行审查,若确实程序违法,婚姻登记机关有权撤销该登记。而当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处理时,当事人通过行政诉讼,借助法院的判决来撤销离婚登记、恢复婚姻关系,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如果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若当事人“被协议离婚”,这明显违背了协议离婚需双方亲自申请及后续流程的规定,属于婚姻登记程序违法情形。
2.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事人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收集能证明自己未到场办理离婚手续的证据,像当时不在场的证明、证人证言等。其次,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异议,要求其审查离婚登记合法性,若确实存在程序违法,婚姻登记机关可撤销该登记。最后,若婚姻登记机关不处理,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离婚登记,恢复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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