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期间财产分割通常遵循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原则,特殊情形下分割会有不同。
法律解析:
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即便一方在婚姻期间未出钱,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也可参与平均分割,这体现了双方平等的财产权。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
若大家在婚姻财产分割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婚姻期间财产分割原则上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即便一方未出钱,一般也属夫妻共同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双方无特别约定,无论贡献大小,均有权平等分割。
2.存在特殊情形时分割会有差异。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以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3.若一方在家庭中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工作等义务,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补偿,体现公平原则。
解决措施与建议:夫妻在婚姻中可提前对财产进行约定,明确各自权利义务。若发现对方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应及时收集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婚姻期间财产分割通常以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为原则,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即便一方未出钱,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涵盖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在无特别约定时,双方对财产贡献大小不影响平等分割权。
(3)存在特殊情形,一方若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时会少分或不分。若一方在家庭中负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提醒:婚姻财产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财产范围: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涵盖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将其与个人财产区分开。
(二)平均分割:若无特殊情况,遵循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原则,双方平等分割财产。
(三)处理特殊情形: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时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若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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