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争取孩子抚养权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收集证据展现自身优势。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
(2)孩子处于两到八周岁阶段,可从多方面举证。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条件能体现抚养能力;长期陪伴照顾孩子可证明抚养意愿;维持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很重要,频繁改变环境不利于孩子成长;自身教育背景和品德等优势也可作为证据。
(3)孩子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可让孩子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的想法。并且可指出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如不良嗜好、传染性疾病等。
提醒:
收集证据要合法有效,不同家庭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分析。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需留意母亲是否有不宜抚养的情况,若有可收集相关证据争取抚养权。
(二)孩子两到八周岁,可收集证明自身抚养能力的证据,如工资流水、房产证等;通过日常陪伴记录证明抚养意愿;提供孩子当前稳定生活环境的资料;展示自身教育背景证书、品德方面的评价等优势。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可让孩子以书面或视频形式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的意愿。
(四)收集对方存在不良嗜好的照片、视频,或对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等证据,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争取抚养权要围绕法定因素收集证据,法院按最有利于孩子原则判决。
2.两周岁以下孩子通常随母亲,母亲不宜抚养的除外。
3.两到八周岁孩子,可从抚养能力、意愿、环境稳定性、自身优势举证。
4.八周岁以上孩子,尊重其意愿,可让孩子表达想法。
5.还可指出对方不适合抚养的情况,如恶习、疾病。
结论:争取孩子抚养权要围绕法定考量因素收集证明自身优势的证据,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法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孩子两到八周岁时,可从抚养能力、抚养意愿、生活环境稳定性、自身优势等方面举证。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其真实意愿会被尊重。此外,还能指出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收集证据时,要紧扣这些法定考量因素,以增加争取到抚养权的几率。若在争取孩子抚养权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争取孩子抚养权要围绕法定考量因素收集证据证明自身优势,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1.孩子两周岁以下,通常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不宜抚养的情况。
2.孩子两到八周岁,可从多方面举证自身优势。包括自身抚养能力,如稳定收入和良好居住条件;抚养意愿,长期陪伴照顾孩子能体现;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频繁改变环境不利成长;自身教育背景、品德等方面优势。
3.孩子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让孩子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的想法。
4.可指出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如不良嗜好、传染性疾病等。
建议收集工资流水、房产证等证明抚养能力;保留陪伴孩子的照片、视频等体现抚养意愿;提供孩子熟悉环境的资料;收集对方不良行为或疾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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