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费由双方协商预先缴纳。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经鉴定属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疗机构付;不属医疗事故,由提出处理申请方付。
3.县级以上卫生部门接到重大医疗过失报告,移交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承担。
结论: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费用支付分三种情形,共同委托的由双方协商预缴;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属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的由申请方支付;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后移交鉴定的,由医疗机构支付。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支付上有明确规则。当双方共同委托鉴定时,协商预缴体现公平性,让双方共同承担前期成本。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的情况,若鉴定为医疗事故,说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由其支付鉴定费合理;若不属于医疗事故,让申请方承担费用可避免无端增加医疗机构负担。对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后移交的鉴定,因涉及医疗机构可能存在的严重问题,由其支付鉴定费是其应尽责任。如果在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支付方面遇到问题或有其他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医疗事故责任鉴定费用支付因情形而异。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双方协商预先缴纳。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时,若鉴定为医疗事故,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若不属于医疗事故,由申请处理的一方负责。
3.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后移交鉴定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
建议:双方共同委托时应提前明确缴费比例和方式,避免后续纠纷。申请医疗事故处理的一方应做好费用承担准备。医疗机构需加强管理,降低医疗事故发生几率,以减少鉴定费用支出。
法律分析:
(1)双方共同委托鉴定时,费用承担遵循协商原则,由双方预先缴纳,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可根据各自意愿和责任预期分担费用。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若属医疗事故,表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鉴定费由其承担;若不属医疗事故,费用由申请处理的一方支付,这符合“谁主张,谁负担”的基本理念。
(3)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因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而移交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因为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本身就暗示了医疗机构在管理或医疗操作上可能存在问题。
提醒:
在处理医疗事故鉴定费用问题时,需保留好缴费凭证。不同案情下费用承担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双方共同委托鉴定,费用由双方协商预先缴纳。这样能避免后续因费用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可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确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二)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若属于医疗事故,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若不属于,由申请方支付。这能促使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同时保障申请方的合理权益。
(三)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重大医疗过失报告后移交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这可强化医疗机构的责任意识。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