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关于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加班薪酬的基准金额将依照如下原则进行核定,同时也需确保其不低于各个区域现行法律所设定的最低薪资标准。若用人企业基于其实际经营需求而令员工在国家法定标准工时之外继续进行工作,则应对员工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具体的支付标准如下:员工个人每日的计发标准为加班薪酬的计算基准数额除以21.75;而员工个人每小时的计发标准则为加班薪酬的计算基准数额除以(21.75乘以8)。
专业解答加班费基准以基本工资计算的合法性依据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依法主张其加班费用,然而这些费用的核定标准是按照雇员自己的基础工资来进行计算的。换句话说,就是参照每个员工的基本薪资来确定。具体来说,如果在工作时间内被要求加班的话,那么应得的加班费将基于其当月实际总体收入除以按照国家法规所规定的21.75个工作天数再除以每天工作时长8小时后得出的数字,再乘以实际加班时间及相应的倍数之积进行计算。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关于劳动者的加班费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的工资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加班费基数。若劳动者月薪为6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劳动者的加班费基数应为5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15000元,劳动者的月工资6000元并未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因此,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的工资来计算加班费基数。日薪约为250元(6000÷21.75),加班时,每小时的加班费约为37.5元(250÷8×1.5),视加班时段调整倍数。
专业解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的,从其约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基本工资确定。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专业解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的,从其约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基本工资确定。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律师解析 广东某公司苏某因加班费发放标准纠纷诉至法院。苏某主张应当按照全部工资,即基本工资加各项津贴之和的所有工资为计算基数。而公司则为应当按照基本工资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那么,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到底是什么? 劳动合同中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每月实发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准。按照企业采用的工时制度不同,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对于采用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应当按照法定的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加班工资。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需要支付1.5倍的工资;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且不能补休,需要支付2倍的工资;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需要支付3倍的工资。 2)企业如果采用一定时间期限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具体到某日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工时如果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并且平均每月延长的工作小时数不得超过36小时。 3)如果企业采用不定时工时制,员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按照工作量计算工资。除了法定节假日之外,企业不用支付加班费。
律师解析 加班费基数,是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员工的工资来计算的。如果劳动者在日常加班的,加班费不能低于其工资的一点五倍;劳动者在休息日没有补休而加班的,加班费不能低于其工资的两倍;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则不能低于其工资的三倍。
律师解析 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劳动者每月加班费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具体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的,以该约定为准; 2、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3、劳动者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的,应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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