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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和抚养支出加计扣除能扣多少

屈** 河北-沧州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2.05 01:12:34 455人阅读

房贷和抚养支出加计扣除能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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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贷和抚养支出加计扣除分住房贷款利息、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三种情况。住房贷款利息方面,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年度,每月按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240个月。
2.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每月按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适用于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以及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子女。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独生子女每月按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超每月1000元。

建议纳税人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及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准确申报扣除,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同时,要如实申报,避免因虚假申报带来法律风险。

2026-02-05 07:3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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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有明确规定,只有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享受优惠。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期间,每月能定额扣除1000元,且扣除期限最长240个月。这为购房者减轻了一定的经济负担。
(2)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面,只要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就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有助于家庭缓解子女教育的费用压力。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根据是否为独生子女有不同标准。独生子女每月可按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且每人分摊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体现了对赡养老人行为的支持。

提醒:享受这些专项附加扣除需留存相关资料以备查验,不同扣除项目的申报流程和要求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分析。

2026-02-05 05:4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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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有贷款利息的年度,每月能按1000元标准扣除,最多扣240个月。若符合条件,要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二)子女教育扣除:有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或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子女,每个子女每月可按1000元标准扣除。需留存子女的学籍证明等资料。
(三)赡养老人扣除:独生子女每月可按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和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额度,每人每月不超1000元。需留存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2026-02-05 04:42: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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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贷扣除: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实际发生利息年度,每月按1000元定额扣除,最长不超240个月。
2.子女教育扣除: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子女,以及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都能享受。
3.赡养老人扣除:独生子女每月按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和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额度,每人每月不超1000元。

2026-02-05 03:3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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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房贷、子女抚养和赡养老人支出可进行加计扣除,首套房贷每月1000元最长扣240个月,每个子女教育每月可扣1000元,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扣2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每月不超1000元。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规定,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针对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给予每月1000元的定额扣除,且扣除期限有限制,这是为了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涵盖了学前教育至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扣除,体现了对教育的支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根据是否为独生子女有不同标准,旨在减轻赡养老人的家庭负担。如果您在这些专项附加扣除方面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细节,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2-05 01:33:17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119号),进一步扩大了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简化核算管理和审核程序,相关政策从1月1日起执行。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范围包括: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2、直接投入费用。(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应关注的是,允许扣除的研发费范围采取的是正列举方式,即政策规定中没有列举的加计扣除项目,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119号),进一步扩大了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简化核算管理和审核程序,相关政策从1月1日起执行。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范围包括: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2、直接投入费用。(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应关注的是,允许扣除的研发费范围采取的是正列举方式,即政策规定中没有列举的加计扣除项目,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119号),进一步扩大了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简化核算管理和审核程序,相关政策从1月1日起执行。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范围包括: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2、直接投入费用。(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应关注的是,允许扣除的研发费范围采取的是正列举方式,即政策规定中没有列举的加计扣除项目,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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