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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将孩子交给他人进行抚养吗

母** 云南-文山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2.03 15:45:40 334人阅读

能将孩子交给他人进行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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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父母送养孩子,必须双方共同送养,除非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才可单方送养。送养人应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且要确保收养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二)收养需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时成立。
(三)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要在登记前公告。
(四)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消除。
(五)严格按法定程序送养,避免收养关系不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2026-02-03 19:0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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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可交他人抚养,但要符合法定条件与程序。生父母送养需双方共同进行,一方不明或找不到时可单方送养。送养人应为无力抚养孩子的生父母,且收养要利于孩子成长。
2.收养要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登记后收养关系成立。收养找不到生父母的孩子,民政部门登记前要公告。
3.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和生父母等近亲属的权利义务消除。未按程序送养,收养关系可能不合法。

2026-02-03 18:38: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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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将孩子交给他人抚养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生父母送养一般需双方共同送养,收养要登记且遵循相关规定,否则收养关系可能不合法。
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原则上要双方共同送养,不过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时可单方送养。送养人需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且收养要以有利于被收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前提。收养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登记后收养关系才成立。对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登记前要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如果不按法定程序送养,收养关系将面临不合法的风险。如果在送养或收养孩子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行为合法合规。

2026-02-03 17:0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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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孩子交给他人抚养需依法依规进行。生父母送养子女一般要双方共同送养,特殊情况下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时可单方送养。送养人需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且收养要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具体而言,收养要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登记后收养关系才成立。若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要在登记前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近亲属间权利义务消除。

为确保收养合法有效,送养人要确认自身符合送养条件,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收养登记。民政部门应加强审核与监管,保证收养过程合法合规,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2026-02-03 16:47: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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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生父母送养孩子有严格规定,通常需双方共同送养,只有在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时才允许单方送养。这是为保障父母双方对孩子权益的参与。
(2)送养人需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确保送养是出于无奈且符合孩子利益。
(3)收养要以有利于被收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原则,从生活、教育等多方面考虑孩子未来。
(4)收养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登记后收养关系才成立。对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登记前要公告。
(5)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权利义务消除。若未按法定程序送养,收养关系不合法。

提醒:送养和收养孩子务必严格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否则可能导致收养关系不被法律认可,影响各方权益,建议提前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6-02-03 16:10:06 回复

您好,关于法院会将抚养权怎么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都是可以准许的。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相关法律咨询:我们的孩子在娘家时是我供养,可回到婆家时是婆婆供养,出于我老公对家里不问事是,游手好闲,一直都在外漂荡没有给我和孩子一点关心和供养,我为了未来考虑申请离婚,第一次在调解下,我愿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可是没有几个月,他还是不思悔改,还变本加利,我现在住在婆婆家,申请离婚,我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吗?他听我婆婆的话不和我离婚,一直在外流荡,我向申请离婚,能成功吗?根据自己的意愿向提起离婚诉讼,由于你老公无正当职业,不利于抚养孩子,你有争取抚养的优势。相关法律知识: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也就说,对于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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