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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所包含的赔偿有什么

尚** 黑龙江-大兴安岭 劳动关系咨询 2026.01.31 01:13:39 383人阅读

非法用工所包含的赔偿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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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可获赔偿,赔偿包括治疗期间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由单位承担。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在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执照或撤销登记、备案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或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单位需给予一次性赔偿。治疗期间费用涵盖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交通费等,按《工伤保险条例》标准和范围,由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数额依伤残等级确定,以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赔偿基数。若遇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赔偿问题,情况可能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31 07:2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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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应获赔偿。职工在无照、违规登记备案单位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或单位使用童工致伤残死亡,单位需给予一次性赔偿。
2.赔偿范围包括治疗期间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治疗期间费用有生活费、医疗费等,按《工伤保险条例》标准和范围,由单位支付。
3.一次性赔偿金按伤残等级确定,以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
解决措施和建议:非法用工单位要依法规范经营,避免此类情况发生。伤亡人员应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相关部门加强对非法用工的监管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6-01-31 06:16: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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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赔偿有明确适用情形,如职工在无执照、未登记备案、被吊销执照或撤销登记备案单位受伤害或患职业病,以及单位使用童工致伤残死亡等。
(2)赔偿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治疗期间费用,像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按《工伤保险条例》标准和范围,由单位承担。
(3)二是一次性赔偿金,其数额依不同伤残等级确定,以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赔偿基数。

提醒: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索赔时要注意保留好治疗期间的各项费用凭证。不同案情赔偿情况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31 04:17: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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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用工单位对伤亡人员需给予一次性赔偿。这些非法用工单位包括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被依法吊销执照或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用人单位。
(二)赔偿范围有两部分。一是治疗期间费用,包含劳动能力鉴定前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等,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由单位全额支付。二是一次性赔偿金,其数额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以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赔偿基数。

法律依据: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2026-01-31 03:25: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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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赔偿情况:职工在无执照、未登记备案、执照被吊销或登记备案被撤销的单位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或单位使用童工致伤残死亡,单位需给予一次性赔偿。
2.赔偿范围:包括治疗期间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治疗期间费用如生活费、医疗费等,按工伤保险标准由单位支付。
3.一次性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以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赔偿基数。

2026-01-31 02:35:2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非营利法人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民法总则》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但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总则》第58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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