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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在婚前就为一方所有时,一般情况下动迁补偿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法参与分配。这是因为财产的取得时间在婚前,遵循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原则。
(2)若动迁补偿考虑了家庭人口因素,像按人口数量给予安置面积或补偿款,那么另一方基于自身人口因素所获得的部分,应归其个人。这体现了对人口因素在动迁补偿中作用的认可。
(3)婚后对宅基地上房屋有新建、翻建等添附行为,由此产生的动迁利益中,另一方有权主张相应份额。因为添附行为增加了房屋价值,另一方参与了价值创造。实践里,要结合动迁政策和房屋建造情况确定分配方案,双方能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提醒:
婚前宅基地婚后动迁分配情况复杂,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仔细研究动迁政策,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分析具体案情。
2026-01-20 17:5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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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宅基地及地上房屋都在婚前就归一方时,动迁补偿一般是该方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不能分配。不过要是动迁补偿考虑了家庭人口因素,另一方基于此获得的部分归其个人。
(二)婚后对宅基地上房屋有新建、翻建等添附行为,因添附部分产生的动迁利益,另一方有权主张相应份额。
(三)分配方案要结合动迁政策、房屋建造情况等确定。双方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婚前一方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其动迁补偿原则上属于该方个人财产。
2026-01-20 15:52: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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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在婚前就归一方,动迁补偿一般是其个人财产,另一方没资格分。不过,若补偿考虑家庭人口因素,另一方基于此获得的部分归其个人。
2.婚后对房屋有新建、翻建等添附,因添附产生的动迁利益,另一方有权要相应份额。
3.分配方案要结合动迁政策和房屋建造情况确定。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找法院判决。
2026-01-20 15:4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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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前宅基地婚后动迁分配需分情况处理,另一方是否有权分配要看具体情形。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若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在婚前就为一方所有,一般动迁补偿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分配权。不过,要是动迁补偿考虑了家庭人口因素,像按人口数量给予安置面积或补偿款,另一方基于人口因素获得的部分应归其个人。若婚后对宅基地上房屋有新建、翻建等添附行为,因添附部分产生的动迁利益,另一方有权主张相应份额。实践中,要结合动迁政策、房屋建造情况等来确定分配方案。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如果您在婚前宅基地婚后动迁分配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20 14:03: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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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宅基地婚后动迁分配要依不同情形处理。若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在婚前就归一方,动迁补偿一般是该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分配权。不过,若动迁补偿考虑了家庭人口因素,像按人口给安置面积或补偿款,另一方基于人口因素获得的部分应归其个人。
2.要是婚后对宅基地上房屋有新建、翻建等添附,因添附产生的动迁利益,另一方有权主张相应份额。
3.实践中,需结合动迁政策和房屋建造情况确定分配方案。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2026-01-20 13:36: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