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多长时间不联系保险公司会失去理赔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事故后不联系保险公司超过一定时间,可能会失去理赔权利,具体时长因险种而异:
- **人寿保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不过,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如在法定时效内曾向保险公司提出过索赔请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会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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