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叶律师,我们公司在深圳,供应商在东莞,我们公司之间因为经济纠纷,对方已经来过我们深圳报过警,我们已经在我们公司所在地深圳提供过资料和笔录,现在供应商在他的地方东莞报警,东莞警方打电话让我过去说明情况,我应该去吗?我公司所在地和居住地都在深圳。
您好,有需要法律咨询或帮助的可以沟通,最好是配合调查吧
2025-11-21 10:04:43 回复
可以去说明情况,毕竟配合调查是应尽义务。但你已在深圳提供过资料和笔录,可向东莞那边说明这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副本。若实在不便前往,也可通过书面形式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和提供证据。不过不去可能影响调查进展,建议还是尽量配合,避免不必要麻烦。
2025-11-21 09:44:2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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