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婚,男方离婚时没有要房子,现在男方父母可以起诉要回婚前房子首付吗?
[律师回复]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男方父母支付的首付款是赠与还是借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前出资且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情况下,司法实践普遍倾向于认定为赠与,特别是对即将成为儿媳的女方的赠与,以促成婚姻的缔结。男方父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笔款项是借款而非赠与,例如提供借条、明确的借款约定等证据。如果无法提供,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