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手术医疗事故鉴定主要有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和卫生行政部门移交两条途径。前者要求医患双方达成一致,共同书面委托并提交病历资料等所需材料给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后者是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且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后,卫生行政部门对需鉴定的情况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
鉴定时,专家鉴定组依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等,运用医学专业知识独立鉴定,其结论是判定医疗事故及等级的依据。若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
为保障鉴定顺利进行,医患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准确提供材料。申请再次鉴定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8 20:54:0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手术医疗事故鉴定存在两条途径。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需达成一致并书面委托,同时提交病历资料等鉴定所需材料,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适用于医疗事故争议情况,当事人申请处理后,卫生行政部门对需鉴定的会移交医学会。
(3)鉴定由专家鉴定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其结论是判定医疗事故及等级的依据。
(4)若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当事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提醒: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严谨,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18 19:39:30 回复
咨询我
(一)若医患双方想进行手术医疗事故鉴定,可先尝试达成一致意见,共同书面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准备好病历资料等鉴定所需材料。
(二)如果双方无法共同委托,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卫生行政部门会对需要鉴定的情况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
(三)鉴定过程由专家鉴定组独立进行,其结论是判定事故的依据。若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025-11-18 17:40:52 回复
咨询我
手术医疗事故鉴定有两种方式:
一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双方需达成一致,书面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并提交病历等材料。
二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部门会根据情况移交医学会鉴定。
鉴定由专家组独立进行,结论是判定事故及等级的依据。若对首次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
2025-11-18 16:28:06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手术医疗事故鉴定有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鉴定和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两条途径,鉴定结论是判定事故的依据,对首次鉴定不服可申请再次鉴定。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手术医疗事故鉴定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其一,医患双方达成一致后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鉴定,并提交病历资料等所需材料。其二,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况移交医学会鉴定。在鉴定时,专家鉴定组会依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等独立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判定是否为医疗事故及事故等级的依据。若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如果您在手术医疗事故鉴定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18 15:58: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