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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标准

李** 湖北-黄冈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10.21 07:15:36 311人阅读

什么情况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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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威胁或要挟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构成需满足主客观条件。主观要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故意,客观要使用威胁等手段让被害人恐惧并交付财物。

数额标准上,一般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可依情况在幅度内确定具体标准。此外,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不论数额多少也构成此罪。

为防范此类犯罪,公民要增强法律意识,面对威胁要挟及时报警。司法机关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同时加大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财产安全。

2025-10-21 11:5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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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敲诈勒索罪有严格的构成要件。主观上,行为人必须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若没有这种故意,就不构成此罪。
(2)客观方面,需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让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交付财物。这种手段可以是言语威胁,也可能是其他方式。
(3)数额标准方面,全国有大致的划分,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幅度内确定具体标准。
(4)多次敲诈勒索也是入罪情形,只要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不论数额多少都构成犯罪。

提醒:
日常生活中要警惕敲诈勒索行为,若遇到类似威胁,要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不同地区数额标准有差异,遇到相关案件建议咨询以精准分析。

2025-10-21 10:3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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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发现自己遭遇敲诈勒索,要保持冷静,避免因恐惧而盲目交付财物,尽量记录下对方威胁、要挟的方式和内容。
(二)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视频等,协助警方破案。
(三)日常生活中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避免因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5-10-21 10:05: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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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威胁或要挟方法强索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该罪,主观要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要通过威胁等手段让被害人恐惧并交付财物。

2.数额标准上,一般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分别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可依情况在幅度内确定标准。

3.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不论数额多少,也构成此罪。

2025-10-21 09:48: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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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敲诈勒索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或要挟强行索要财物,有数额及次数标准。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构成敲诈勒索罪主观要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用威胁等手段让被害人恐惧并交付财物。数额方面,一般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属“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是“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可在该幅度内确定本地标准。另外,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不论数额,也构成此罪。了解这些能让我们清晰认识敲诈勒索罪,保护自身权益。若遇到涉及敲诈勒索罪的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得到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21 09:13:3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要挟官员是否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一、维权过度是敲诈勒索吗一台价值2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为大三学生黄静换来了10个月的“牢狱之灾”。2006年,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电脑,在修理过程中发现其CPU存在问题。然而在维权过程中,黄静却被华硕以敲诈勒索之名告到公安部门。此后,黄静被批准逮捕,在度过了10个月。然而,黄静在被关押10个月后,2007年11月9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做出不决定。检察院在《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中指出:“律师采用向媒体曝光,将华硕公司使用测试版CPU的问题公之于众的方式与华硕公司谈判索取赔偿的方式,虽然带有要挟的意味,但与敲诈勒索罪中‘胁迫’有质的区别。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索赔,并不是一种侵害行为,而是维权行为,索要500万美金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所谓要挟方法,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等相要挟。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消费者维权或者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都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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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9 156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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