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751条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以下是两种方式的具体介绍:
协议离婚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符合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等证件和证明材料。
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起诉:一方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财产证明、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受理: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起诉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调解: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5-10-20 16:09: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