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民法典未明确“其他重大过错”范围,司法实践将严重违背婚姻义务、侵害配偶权益、对家庭造成实质伤害的行为归为此类。
(2)像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有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实施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虽未在法条中明确列为法定过错,但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可认定为其他重大过错。
(3)当存在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财产,以此保障其合法权益。
提醒:若遇到涉及“其他重大过错”的婚姻纠纷,由于具体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发现配偶存在如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有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实施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照片、视频、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为后续维护自身权益做准备。
(二)若要请求损害赔偿,可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向法院说明对方存在的重大过错行为以及给自己造成的伤害。
(三)在财产分割时,可向法院主张因对方存在重大过错,自己应适当多分财产,需提供合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民法典没明确“其他重大过错”范围,司法里一般指严重违背婚姻义务、侵害配偶权益、伤害家庭的行为。
2.像和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有吸毒等恶习且不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虽未在法条列举,但性质恶劣,可认定为重大过错。
3.存在这类过错时,无过错方有权索赔,财产分割也能多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结论:
民法典未明确“其他重大过错”范围,司法实践中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有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实施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可认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适当多分财产。
法律解析:
民法典虽未对“其他重大过错”具体界定,但司法实践将严重违背婚姻义务、侵害配偶权益、对家庭造成实质性伤害的行为纳入其中。像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这些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极大损害了无过错方权益,所以可认定为其他重大过错。在此情况下,为保障无过错方合法权益,法律赋予其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并且在财产分割时能适当多分。如果在婚姻中遇到类似涉及“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民法典未对“其他重大过错”明确范围,司法实践将严重违背婚姻义务、侵害配偶权益、对家庭造成实质性伤害的行为归为此类。像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有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实施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虽未在法条中明确列举,却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极大伤害了无过错方,可认定为其他重大过错。
2.存在其他重大过错时,无过错方权益可获保障。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也能适当多分财产。
3.建议在司法审判中,法官依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量行为的恶劣程度、对家庭及无过错方的伤害后果等因素,准确认定“其他重大过错”。同时,加强对相关案例的收集与整理,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保障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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