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原来门店装修,需借用到附近两件门店,由于不愿去北边一家门店,所以主动报名去了另一家,当时说好两个月,木有书面合同,现在去了该门店之后,公司要求去北边一家门店帮扶8天,本人不愿意,公司非要求去,自己提出离职
虽然没书面合同,但口头约定也算数。公司临时要求去另一家门店帮扶,你有权拒绝。若你提出离职,可先和公司协商,说明之前约定情况,表达不愿去的立场。若公司仍强制,你离职可要求公司正常结算工资。要是公司克扣工资,可收集工作证据维权。
2025-10-15 08:10:3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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