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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三种情形

陈* 陕西-铜川 劳动合同咨询 2025.10.08 01:58:51 334人阅读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三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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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解除且无需补偿,但要提供录用条件及劳动者不符的证据。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能解除,有相对自由的择业权。双方协商一致也能解除,用人单位提出并协商一致需支付补偿,劳动者提出则不用。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用人单位应明确录用条件并保留相关证据,避免因无法举证引发纠纷。
2.劳动者解除合同时要按规定提前通知,保障自身权益。
3.协商解除时双方需明确提出方,依据法律规定处理经济补偿问题。

2025-10-08 11:0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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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解除:当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单位有解除权且无需支付补偿。不过单位要承担举证责任,拿出证据证明录用条件以及劳动者不符合的事实,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2)劳动者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能解除合同,这体现了对劳动者择业自由的保障,使其能相对灵活地选择职业。
(3)协商一致解除:双方达成一致可解除合同。若由单位提出并协商一致,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由劳动者提出,单位无需支付。

提醒:用人单位解除需确保证据充分,劳动者解除要按规定提前通知。不同解除情形法律后果不同,建议遇到具体问题咨询以获取准确分析。

2025-10-08 09:3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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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解除:要事先明确并公示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认真考核劳动者,收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按法定程序解除合同。
(二)劳动者解除:提前三日以书面或其他可证明的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做好工作交接。
(三)协商一致解除:双方友好沟通,明确解除意向及责任。若用人单位提出,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提出,提前与单位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2025-10-08 07:51: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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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
用人单位解除:试用期间,若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解除且无需补偿,但要拿出相关证据。

劳动者解除: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能解除合同,有一定择业自由。

协商一致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解约。单位提出解约,需支付补偿;劳动者提出,单位无需支付。

2025-10-08 05:54: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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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无需补偿,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可解除,协商一致解除视提出方决定是否支付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试用期内,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解除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不过要提供录用条件及劳动者不符合的证据。劳动者享有相对自由的择业权,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能解除合同。当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若由用人单位提出,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由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若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2025-10-08 03:55:42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有哪些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那么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究竟有哪些?目前刑法未予列明具体包含哪些考试,最高人民也尚未出台司法解释予以说明。但据统计,“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有十几种,包括高考、司法考试、会计师考试、公务员考试等。而英语四六级等部门规章、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替考罪”的范围。考试作弊无论是否入刑,都是有违诚信的,大家自觉遵守考试的纪律,公平诚信考试。相关知识:替考入刑范围,草案一审稿规定为“国家规定的考试”。据统计,目前有4类200多种国家考试。是否在这些考试中替考都要受刑罚?有常委会委员建言范围过于宽泛,打击面过大,需进一步明确。对此,草案二审稿将范围缩小到“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6、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7、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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