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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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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起诉离婚要交待自己的财产吗

田** 广东-广州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0.07 12:22:24 410人阅读

自己起诉离婚要交待自己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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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离婚时,需如实向法院申报自己和对方的财产状况,这是因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离婚诉讼的重要环节。

2.如实交待财产是诚信诉讼的体现,若故意隐瞒、转移财产,分割时可能少分或不分。

3.法院会根据双方申报审查分割财产,若一方未交待,另一方举证后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要求再次分割。所以起诉时如实交待财产,能保障自身权益。

2025-10-07 17:2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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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自己起诉离婚一般要交待自己的财产,这是保障自身权益和顺利完成诉讼的必要做法。
法律解析:
在离婚诉讼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关键环节。当事人有如实向法院申报夫妻双方财产状况的义务,涵盖自己名下的财产。如实交待财产是诚信诉讼的基本要求,若故意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法律规定,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面临少分或不分的结果。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依据双方申报的财产情况进行审查和分割。若一方不交待财产,另一方举证发现有未申报财产,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因此,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并让离婚诉讼顺利进行,起诉时如实交待财产十分必要。如果对离婚财产申报等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07 15:40: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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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应如实交待自己的财产。如实申报财产是诚信诉讼的基本要求,也是法院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若故意隐瞒、转移财产,在分割时可能面临少分或不分的结果。若一方未交待财产,另一方举证发现后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再次分割。

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并顺利完成离婚诉讼,可采取以下措施:
1.提前整理好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做到心中有数。
2.如实向法院申报所有财产,不隐瞒、不遗漏。
3.若对财产分割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合理建议。

2025-10-07 14:51: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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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离婚诉讼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关键环节,当事人有如实向法院申报双方财产状况的义务,涵盖自己名下财产。
(2)如实交待财产是诚信诉讼的体现,若故意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时会面临少分或不分的后果。
(3)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以双方申报的财产情况为依据进行审查和分割。若一方不交待财产,另一方举证发现未申报财产,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要求再次分割。
(4)如实交待财产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推动离婚诉讼顺利进行。

提醒:
起诉离婚时务必如实申报财产,否则可能承担不利法律后果,若对财产申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10-07 13:5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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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财产范围:梳理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债权债务等在内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二)收集财产证据:如房产证、银行流水、投资合同等,为申报财产提供依据。
(三)如实填写申报:在法院要求的财产申报表上准确填写各项财产信息,不隐瞒、不遗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5-10-07 13:30:42 回复

一般工伤待遇审核递交之后两个月内到账。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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