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两个同学一起玩一个手断了,七岁小孩,这责任改怎么处理
关于7岁儿童在学校玩耍时发生手部骨折的责任问题,我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为您分析:首先需要明确几个关键事实:1.受伤的具体经过(是否涉及推搡等主动行为);2.学校是否尽到看护责任;3.事发时是否有老师在场监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8周岁以下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法律首先推定学校存在过错,除非学校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如果伤害是另一名儿童造成的,其监护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实务中这类案件通常的处理原则是:学校承担主要责任(约60-70%),致害方监护人承担次要责任(30-40%)。如果两个孩子纯属意外碰撞,可能由学校承担全部责任。建议您:
1.立即保存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等证据
2.向学校要求调取事发时的监控录像
3.先与学校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或起诉
4.如果对方孩子存在明显过错行为,可要求其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具体责任划分还需要结合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综合判断。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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