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认为需逮捕的,通常应在拘留后三日内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
(2)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
(3)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在七日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捕决定。
(4)普通案件从进看守所到逮捕令下达最长14天,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37天。
提醒:
不同案件情况复杂程度不同,时间规定也有差异。若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以获取准确分析。
(一)如果是普通案件,在被拘留后要留意时间进度,若超过14天未收到逮捕令相关消息,可通过正规渠道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咨询案件进展。
(二)若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情况,超过37天未收到逮捕令,也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三)当事人及其家属可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律师,让律师介入了解案件情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1.通常,公安机关拘留人后,若认为需逮捕,要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提请时间可延长1-4日。
2.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时间能延至30日。
3.检察院收到申请后,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4.普通案件从拘留到逮捕最长14天,重大嫌疑分子最长37天。
结论:
普通案件从抓进看守所到逮捕令下来最长14天,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37天。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认为需逮捕的,一般应在拘留后三日内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所以普通案件拘留提请时间加检察院审查时间最长为14天。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再加上检察院的7日审查时间,最长就是37天。如果大家遇到涉及刑事拘留及逮捕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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