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黑河法律咨询 > 黑河工商查询法律咨询 > 我的土地证在贷款银行丢了怎么补办?

我的土地证在贷款银行丢了怎么补办?

pub****964 黑龙江-黑河 工商查询咨询 2025.07.18 18:41:36 480人阅读

我的土地证在贷款银行丢了怎么补办

其他人都在看:
黑河律师 非诉讼类律师 黑河非诉讼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577586688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32128条

关于土地证丢失的问题,我理解您现在的情况确实比较着急。根据我的办案经验,这种情况需要分两步走:首先,您需要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权利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具体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书面补办申请;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说明土地证是在银行保管期间丢失的);4)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一般需要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其次,建议您立即与贷款银行沟通,要求银行出具书面说明,证明土地证是在银行保管期间丢失的。这个证明文件对后续补办很重要,也能明确责任归属。操作建议:1.先与银行协商取得证明文件;2.到报社办理遗失声明;3.备齐材料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发。整个过程可能需要15-30个工作日。如果银行不配合出具证明,可以寻求当地银保监局帮助。

2025-07-18 18:45:25 回复
咨询我
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284153条

先登报声明土地证遗失作废,准备好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之后按流程申请补办土地证,银行丢了证有责任协助你处理,你可要求银行提供相关证明或配合补办手续。若银行不配合,保留好沟通记录等证据,通过合理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待手续和材料齐全后完成补办。

2025-07-18 18:42:34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土地出让合同丢了怎么办在已经拥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合同正本遗失并不会影响什么,可以携带《国土证》去国土局查询备案登记资料,并补办合同或者由国土局出具盖有国土局公章的合同影印本,同时将原合同登报申明作废。如果没有办理《国土证》的,就携带单位执照原件(副本),土地转让金发票、完税证明等资料,去国土局补办合同并进行备案登记,同时将原合同登报申明作废,与国土局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土地出让合同的履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土地用途、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强度开发土地。(1)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2)用地单位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及用途,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相应调整地价款。(3)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应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未达到约定的标准,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用地单位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用地单位继续履约。土地出让合同的解除(1)在签订出让合同后,土地使用者应缴纳定金并按约定期限支付地价款,土地使用者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土地管理部门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2)土地管理部门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土地,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经土地使用者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双倍返还定金,退还已支付的地价款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可以异地补办。根据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我国在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换证、补证、挂失等3项制度。此项改革措施的出台,为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了方便,也创造了更加安全的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环境,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注:这条是受理点要做的事,跟个人无关)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5、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扩展资料:两种情形下不能进行身份证异地补办公安部印发的上述意见明确以下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非诉讼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