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自然人的人格权利若遭受非法侵害,涵盖生命权、健康权等多项权利,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是因为这些人格权利是自然人重要的权益,受到侵害会对其精神造成伤害。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致使亲子或近亲属间亲属关系严重受损,此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亲属关系对人的精神层面至关重要,这种损害会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
(3)自然人死亡后,近亲属若因他人对死者相关权益的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也能要求赔偿。这体现了对死者人格利益及近亲属精神权益的保护。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永久灭失或毁损,也能申请精神损害赔偿。这类物品承载着特殊情感,其损毁会造成精神损失。
提醒:
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不同案情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当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他人证言等,以证明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
(二)若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要尽快通过合法途径让监护人恢复监护权,并收集能证明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证据,如心理诊断证明。
(三)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遇侵权行为,应留存好侵权事实的证据,如相关视频、文字材料等。
(四)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永久性灭失或毁损,要提供物品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证明,像购买凭证、相关回忆记录等。同时,在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自然人在这些情况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1.人格权利被非法侵犯,像生命、健康、姓名等权利受损。
2.非法让被监护人脱离监护,严重损害亲子或近亲属关系。
3.自然人去世后,近亲属因他人侮辱死者名誉等侵权行为痛苦。
4.有特殊意义的纪念物品因侵权永久损坏。
要记得,主张赔偿得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
结论:
自然人在人格权利受非法侵害、被监护人非法脱离监护致亲属关系受损、死者近亲属因侵权人侵害死者相关权益受精神痛苦、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等情形下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且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精神痛苦的一种补偿。当自然人的人格权利如生命权等受到非法侵害时,其精神层面会遭受创伤,所以可要求赔偿。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破坏了亲子或近亲属间的关系,给相关人员带来严重精神伤害,也能主张赔偿。自然人死亡后,侵权人侵害死者的姓名等权益,致使近亲属精神痛苦,同样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而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对所有者有特殊价值,其永久性灭失或毁损会造成精神打击,也在赔偿范围内。不过,要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进行主张。如果您遇到类似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自然人在多种情形下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涵盖人格权利受非法侵害、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死者近亲属因侵权行为受精神痛苦以及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等情况。
1.当人格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等遭受非法侵害时,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此时应及时收集侵权证据,通过与侵权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则走诉讼程序。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致亲属关系严重受损,受损害方可要求赔偿。应先与侵权人沟通,要求恢复监护关系并赔偿精神损失,若沟通无果可向法院起诉。
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相关侵权行为受精神痛苦可索赔。需收集侵权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4.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物主可要求精神赔偿。需提供物品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证据,与侵权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主张赔偿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
专业解答是的,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的,应由死者配偶、父母和子女享有请求权。自然人的“精神损害”表现为积极意义上的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以及消极意义上的知觉丧失和心神丧失,前者可采取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方式弥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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