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孩子拿家里1000块钱在商店买卡片,商店有责任吗
商家明知是8岁孩子独自购买大额卡片,或应当能从孩子外貌、行为等判断出是未成年人且购买行为不符合其消费能力,却未加以询问或阻止,未履行合理审慎注意义务,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家长有权要求商家退款。
如果商家无法从外观等方面判断孩子的年龄,且孩子购买时未表现出明显不符合其行为能力的情形,商家正常销售,无诱导等不当行为,则商家一般无责任。但家长仍可因孩子行为未经追认而要求商家退款,不过可能需适当补偿商家因卡片拆封等造成的损失。
从法律角度分析,8岁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单独进行的1000元消费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商店作为经营者,应当对未成年人消费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具体来说:
1. 根据民法典第20条,8岁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单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商店应当退还1000元,家长也应返还卡片。2. 商店在交易时应当注意到:
- 孩子年龄明显较小
- 消费金额较大(1000元对儿童来说属于大额)
- 购买的是儿童玩具类商品建议处理方案:
1. 家长可以先与商店协商退款
2. 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3. 注意保存好交易凭证和卡片等证据这类纠纷通常通过调解就能解决,建议家长先心平气和地与商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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