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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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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婚前财产配偶能继承多少份额?
你是说离婚后可以分割多少,还是去世后他能继承多少
您好,针对您的继承的遗产配偶有份吗问题解答如下,遗产继承人的配偶是否有权利参加关于遗产的分配,要视具体情况来分析:1、如果遗产所有人先于继承人死亡,而后继承人也已在分割遗产前死亡的,则继承人的配偶有转继承权,有权参与遗产分割。2、如果遗产继承人死亡后,其配偶对被继续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遗产继承人的配偶应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3、如果不符合上述二种情况的,则遗产继承人的配偶没有权利参加遗产分割。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这个根据遗产是否具特定性来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因继承所得的财产,如果遗嘱或者合同中没有约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配偶有份。如果遗产指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配偶没有份
您好,针对您的一方继承遗产,离婚时其配偶有份吗问题解答如下,则继承人就无法分得遗产,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离婚时,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尚未实际分割,而这种期待利益的实现尚需以遗产的实际分割为条件,另一方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此种情况下。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以已确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准。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如果涉及一方是否应在离婚诉讼之前的继承关系中分得遗产的问题,由于该问题不属于离婚诉讼的标的范围,故不可能在离婚诉讼中以列入第三人的方法来解决,也会就财产分割以外的、事实已经清楚的离婚诉讼请求部分现行判决,这样做也是比较适宜的,其配偶也就无法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虽然接受与放弃会影响到配偶方分割财产的多少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5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配偶方对该财产的取得本来就基于继承人的继承而得来,配偶方不能跨越继承人而主张该项遗产。对遗产的接受与放弃是继承人独享的处分权,他人(包括其配偶)不得越权处分,除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的规定,由于离婚诉讼必须以该继承遗产之诉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故会裁定中止诉讼。但是,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如果财产继承人在继承之诉中放弃继承,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作为继承人的夫妻一方的继承既得权所延伸的遗产份额尚未实际取得。此时的财产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财产继承的法律关系和财产共有的法律关系,只是体现为一种期待利益。如果离婚诉讼已经开始,则需要离婚诉讼中的一方在离婚诉讼审结之前另行提起一个继承之诉,被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行为构成了权利滥用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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