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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住房不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pub****759 四川-成都 治安管理咨询 2025.07.09 12:54:01 460人阅读

唯一住房不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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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诉求,可以说一下

2025-07-09 13:3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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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具体什么情况

2025-07-09 13:27: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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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28247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唯一住房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被执行的,并非绝对豁免。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条件:1. 房屋面积是否明显超过当地廉租房标准。如果面积过大,法院可能裁定执行后保留部分款项给被执行人租房。2. 被执行人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名下有其他财产但拒不履行,法院可能强制执行唯一住房。3. 是否存在恶意转移财产行为。比如在债务形成后故意将其他房产转移,制造唯一住房假象。4. 是否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如果是豪宅或明显超出生活必需范围,可能被执行。建议:
1. 如果确实属于生活必需且面积合理,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2. 保留好房屋产权证明、家庭成员情况等证据材料。
3. 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每个案件情况不同,法院会综合考量上述因素作出判断。

2025-07-09 12:56: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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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说一下具体情况,我才能更好的提供服务。

2025-07-09 12:55: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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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住房一般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居住条件时可不执行。比如该房是维持生活必需的,且申请执行人未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未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若想不被执行,可与对方协商,争取达成和解方案,提供其他担保或制定还款计划。

2025-07-09 12:54:44 回复

解答如下,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为此,某些被执行人错误地认为,其只有一套住房,不可能拍卖其住房,拒不配合的执行工作。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因此,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即便是被执行人只有一处住房,仍然可以强制执行。且根据今年5月5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条的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其本人及所复议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据此,即便是没有设定抵押权的房屋,若被执行人存在上述几种情况,依然可以强制执行其唯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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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09 4120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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