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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分”作为帮信罪中为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常见形式,认定其构成帮信罪,关键在于主客观两方面要点。主观上,行为人必须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倘若确实不知,比如被蒙骗以为是正常资金流转,不存在犯罪故意,便不能认定构成此罪。客观上,要存在为犯罪行为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例如频繁资金过渡、虚假交易等,同时还需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像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等情况。
为准确认定“跑分”是否构成帮信罪,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深入调查行为人与上游犯罪的关联,明确其是否存在实质联系;二是细致梳理资金流向,判断资金流转是否存在异常;三是全面分析行为方式,看是否符合常见的“跑分”行为模式,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2025-07-04 06:0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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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主观层面,“跑分”构成帮信罪要求行为人清楚知晓他人借助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若在完全不知情的状况下,如被巧妙欺骗,误认为是正常资金往来,不存在犯罪故意,便不能认定构成此罪。
(2)客观方面,需存在为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的举动。频繁进行资金过渡、制造虚假交易等都在此列,并且要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例如帮助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等。
(3)实践里,认定是否属于帮信罪中的“跑分”行为,要全面考察行为人与上游犯罪的关联紧密程度、资金的具体流向、行为的具体方式等多种因素。
提醒:
对于涉及资金流转的行为要保持警惕,不确定是否合法时,务必谨慎操作,避免卷入帮信罪“跑分”行为。
2025-07-04 04:23: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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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可能涉及“跑分”行为的人,务必谨慎对待各类资金流转委托。在同意使用自己账户进行资金操作前,要充分了解资金来源及用途,避免被蒙骗而卷入犯罪。
(二)如果发现账户有异常资金流转情况,尤其是频繁、不明来源的资金过渡,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避免自身责任加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5-07-04 03:47: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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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里的“跑分”,就是给网络犯罪做支付结算帮忙,用各类账户转涉罪资金来赚黑钱。
主观上,得明知别人用网络犯罪才行,要是真不知道,像被蒙骗以为是正常转账,没犯罪想法就不算。
客观上,得有帮忙支付结算的行为,像频繁倒钱、虚假交易等,还得情节严重,比如帮着转账超二十万,或赚了一万以上。
实践里,结合行为人与上游犯罪关系、资金走向、操作方式等,判断是不是“跑分”行为。
2025-07-04 03:25: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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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跑分”为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符合主客观条件才构成帮信罪。
法律解析:
帮信罪中的“跑分”行为,从主观看,必须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要是确实被蒙骗,误以为是正常资金流转,没有犯罪故意,就不会认定构成帮信罪。客观方面,要有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像频繁资金过渡、虚假交易等,并且要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比如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等。实践里,要综合考量行为人与上游犯罪的关联、资金流向、行为方式等因素来判定。帮信罪中的“跑分”认定较为复杂,若对自身或他人行为是否涉及此类犯罪存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判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7-04 01:43: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