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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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赠予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若妻子是本集体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即便丈夫有宅基地,妻子也能继承父亲房屋,基于“地随房走”使用宅基地;若妻子不是本集体成员,可继承房屋,不过房屋不得翻建、重建,待其自然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2025-07-01 15:57:10 回复专业解答农民仅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但他们有权在所属村庄(以及所属集体组织内)进行使用权的转让,且由此获得的收益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其所有权归属国家所有是一项法定原则。关于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了根据法律明确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外,其余均归农民集体所有;同时,宅基地、自留地及自留山等也同样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专业解答在解除婚姻关系后,配偶间的宅基地不再认定为共有资产,不可直接分割。但宅基地上的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有权继续使用宅基地。因此,在分割财产时,应区分宅基地和房产的不同处理方式。
专业解答房产分割方案依据房产具体情况:婚前独立建造且婚后居住的,除非婚后共同还债,否则归原建房者;父母为子女农村建房,婚前为个人赠予,婚后视为夫妻共有;父母婚前为子女建造的共居房产,除非父母明确指定,否则配偶无权分割。农村宅基地以户审批,分割限于家庭共建房产。离婚时先区分夫妻份额,再细分;宅基地所有权不可分割。
专业解答离婚诉讼中,宅基地归属常引发争议。法律上,宅基地不支持过户,但可通过分割建筑物解决。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为居住而自集体处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通常随建筑物归属而转移。
专业解答涉及到宅基地的夫妻离婚事宜上,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夫妻双方予以分割。然而,针对宅基地之上所附着的房屋部分,若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合理分割;反之,若是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便应当归属为其中一方名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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