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置房屋的物业费缴纳标准,我结合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空置房屋仍需缴纳物业费。但各地对空置物业费的具体标准有不同规定,主要分两种情况:1. 大部分省市(如北京、上海)规定空置房物业费应全额缴纳,但可以与物业协商适当优惠,通常能谈到70%-90%的比例。2. 少数地区(如江苏、山东)有明文规定,空置半年以上的房屋可按70%左右缴纳。建议您先查看当地物业管理办法的具体条款。实际操作中要注意:
- 空置认定需提前向物业报备,通常要提交水电煤零使用证明
- 优惠幅度需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并非自动适用
- 拖欠可能产生违约金,建议先补缴已欠费用再协商后续标准建议您:
1. 先到当地住建部门官网查询空置房物业费规定
2. 整理近年的水电煤缴费记录作为空置证明
3. 主动联系物业协商,书面确认后续缴费标准如果物业拒不协商或要求全额缴纳,可以申请街道调解或向住建部门投诉。需要进一步协助可以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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