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先生,我是一名外嫁女,我在四川娘家分到有土地可是,我嫁在浙江龙泉,没有分到任何土地,可是我四川娘家的土地,我还有使用权吗?因为我们四川也是农村集体,浙江这边也是农村山区集体,两边的土地以后都不会变动了,山区农村的土地是延续继续延包如果说四川我这份土地不给我了,我这下半辈子永远都不会有属于我个人使用的土地了,这种情况请有关部门和律师先生们,解答一下好吗?谢谢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外嫁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娘家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你在浙江龙泉没分到土地,四川娘家的土地你仍有使用权。若遇到土地被收回情况,可先和村里协商,要求恢复你的土地权益;协商不成,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2025-06-20 09:02:3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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