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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期间的借款是共同债务吗

杜** 重庆-荣昌区 夫妻债务咨询 2025.06.16 14:55:12 356人阅读

离婚诉讼期间的借款是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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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诉讼期间借款是否为共同债务,看用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的,像子女教育、家庭医疗费用等支出,属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共担。

2.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家庭日常所需借款,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经营,如私自投资且收益未用于家庭,一般不是共同债务,由举债方独自承担。

3.主张是共同债务的一方,要负责举证借款符合共同债务情形。

2025-06-16 17:2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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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诉讼期间借款是否为共同债务取决于债务用途。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属于共同债务,像用于子女教育、家庭医疗费用支出等,离婚时双方共同承担。
2.若借款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一般不算共同债务,如一方私自借款用于个人投资且收益未用于家庭,由举债方独自承担。
3.解决措施与建议:在实践中,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需收集如消费记录、双方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借款符合共同债务情形。同时,双方在婚姻中应尽量保持财务透明,避免因债务问题产生纠纷。

2025-06-16 17:17: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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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诉讼期间的借款是否为共同债务取决于债务用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的为共同债务,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一般为个人债务,主张共同债务方需举证。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离婚诉讼期间借款若用于子女教育、家庭医疗等共同生活方面,就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共同承担。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借款,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如私自借款个人投资且收益未用于家庭,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独自承担。在实践中,谁主张借款是共同债务,谁就要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符合共同债务情形。如果您在离婚诉讼中遇到关于借款债务性质的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6-16 17:0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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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离婚诉讼中,判断借款是否为共同债务,关键看用途。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像用于子女教育、家庭医疗费用,这就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共同承担。
(二)若借款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如一方私自借款用于个人投资且收益未用于家庭,一般不算共同债务,由举债方独自承担。
(三)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借款符合共同债务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5-06-16 16:3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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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诉讼期间借款是否为共同债务,核心在于判断债务用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借款,像用于子女教育、家庭医疗费用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共同承担。
(2)若借款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如一方私自借款用于个人投资且收益未用于家庭,通常不属于共同债务,由举债方独自承担。
(3)在实践中,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借款符合共同债务的情形。

提醒:
离婚诉讼涉及借款债务认定较为复杂,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意见进一步分析。

2025-06-16 16:11:5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根据材料,是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执行程序中能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1、认定为共同债务的法律依据: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2、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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