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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渝中区
咨询解答:22923条
小区内红线范围内受到保护的权益主要有以下几类:
- 专有部分权益
- 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例如业主可以在自己的房屋内进行合法的装修、居住、出租等行为。
- 合理使用权:以阳台为例,业主对阳台这一专有部分,在不危及建筑物安全、不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有合理使用的权利,如封闭阳台以降噪、保障安全等。
- 共有部分权益
- 道路共有权: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以外,属于业主共有。业主有权在小区内的公共道路上通行,并且对道路的使用、维护等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
- 绿地共有权: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除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以外,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对绿地享有观赏、休闲等权益,同时也有权监督绿地的维护和管理,防止他人擅自破坏或改变绿地用途。
- 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共有权: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例如小区内的广场、健身设施、游泳池、配电室等,业主有共同使用和管理的权利。
- 车位共有权: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对于此类车位,业主有权共同决定其使用、分配等事项。
- 共同管理权: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可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形式,对小区的公共事务,如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等进行决策和监督。
2025-06-13 07:30: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