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临时工干活时不慎被草杆剌伤眼睛,后住院治疗现他起诉老板并到法院协调几次?
[律师回复]一般来说你可能没有责任,但也存在特殊情况会使你承担一定责任,以下是具体分析:
- 通常无责任的情况:如果仅仅是应老板的要求帮忙叫人干活,没有从中获取额外利益,也不存在选任上的过错等情况,你只是起到一个传达信息的作用,那么你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比如老板让你帮忙找几个工人,你只是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周围的人,工人的工作安排、报酬支付等都完全由老板负责,这种情况下你不是雇主,不应该承担责任。
- 可能有责任的情况:
- 存在选任过错:如果你在叫人时,明知被叫的人不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或健康状况不适宜从事该工作,仍然叫其来干活,导致其受伤,可能会因选任过错承担一定责任。比如你知道某个人视力很差,还叫他来做需要精细操作、对视力要求较高的种植花草工作,结果他因视力问题被草杆刺伤眼睛,你可能就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 从中获取利益:如果你在叫人干活的过程中,从中获取了经济利益或其他好处,例如抽取介绍费等,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与该雇佣关系存在更紧密的联系,从而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 擅自扩大雇佣范围等:若你超出了老板要求的范围叫人,或者在叫人过程中对工作内容、条件等进行了错误的指示或承诺,导致工人受伤,也可能要承担责任。比如老板只让你找一个人,你却找了两个人,且没有告知老板,多出来的这个人在干活时受伤,而老板对多出来的人并不知情也没有同意雇佣,你可能就需要对这个人的受伤承担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