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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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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老公冷暴力又不肯离婚怎么办
你好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离婚
这种情况可以起诉离婚。
可以按照侵权纠纷起诉的维权
需要了解你的想法才能解答。
具体是什么情况?详细说明一下
您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细节问题,可来电进一步沟通。
协议离婚不成就去法院诉讼离婚
当遭遇老公冷暴力且对方不肯离婚时,可以考虑以下途径来解决问题: 沟通协商尝试与老公进行坦诚的沟通,明确表达冷暴力对自己造成的伤害以及你对婚姻的期望和感受,了解他不肯离婚的原因,看是否能够通过协商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和问题,改善婚姻状况。如果自己直接沟通效果不佳,也可以借助双方信任的家人、朋友从中斡旋,传达彼此的想法和需求。 寻求专业帮助 婚姻咨询 :可以共同寻求专业婚姻咨询师的帮助。婚姻咨询师具有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客观地分析你们婚姻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双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帮助你们找到解决冷暴力问题的方法,修复婚姻关系。 心理辅导 :冷暴力的产生可能与一方或双方的心理状态有关。可以建议老公一起去看心理医生,了解他是否存在一些心理上的困扰或障碍,通过心理辅导来改善他的行为模式。如果老公不愿意去,你自己也可以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学习应对冷暴力的方法,缓解自己的心理压力。 收集证据如果经过各种努力,你仍然决定离婚,但老公不肯配合,那么在后续的离婚过程中,收集冷暴力的证据就非常重要。这些证据可以在诉讼离婚时为你争取更有利的结果。证据形式可以包括: 记录 :记录每次冷暴力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以及你的感受。可以是文字记录,也可以用手机录音。 聊天记录 :保存双方之间涉及冷暴力相关内容的腾讯、短信等聊天记录。 证人证言 :如果有家人、朋友、邻居等目睹了老公的冷暴力行为,可以请他们出具证人证言。 诉讼离婚 提起诉讼 :如果无法通过协议离婚,你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应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调解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院会了解双方的意愿和情况,尝试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或达成离婚协议。如果老公仍然坚持不肯离婚,而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判决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虽然冷暴力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定义,但如果能证明冷暴力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也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你可以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通常会比较大。
遇到老公冷暴力还不肯离婚,可先尝试沟通,看能否改善关系。若沟通无果,可收集冷暴力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录音等。若确定要离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证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若认定破裂,会判决离婚。要注意收集证据时确保合法性,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意见】可以离婚,但是一般来说,司法实践中第一次判离婚的可能性会小一些,所以需要准备大量的双方感情不好的证据材料,以证实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增加判离婚的可能性。例如双方时常吵架的聊天记录、谈及离婚的录音、视频、双方分居的证据材料以及对方婚外情或者家暴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意见】可以经诉讼判决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法定离婚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1、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以区别于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人民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离婚赔偿条件如下:(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4)请求人无过错;2、赔偿标准:过错赔偿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直接经济损失,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法通则》等法规予以确定;另一部分是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失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提出索赔数额,最终数额以协商结果或判决为准。3、法律依据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第2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第28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4、提出程序:如果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赔偿请求,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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