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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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离婚诉讼的一些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 离婚诉讼流程
- 准备材料: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能证明婚姻关系及双方身份的证件,子女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子女身份证明材料。如果要分割财产,还需提供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银行存款证明等。此外,要准备民事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等,同时阐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 选择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若被告外出满一年,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的,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 立案: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法院审核通过后会开出诉讼费交费票据,当事人需在7日内交费,交完费将缴费凭证送至立案窗口或交给承办法官,才算正式立案。
- 调解:法院会安排调解,若调解成功则出具调解书,婚姻关系解除。
- 庭审: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庭审程序,双方当事人需出庭,进行陈述意见、举证质证等。
- 判决:庭审结束后,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一方不服判决,可在15日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 财产分割原则
-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住房补贴、公积金、养老金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割原则
- 男女平等:夫妻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法院会酌情考虑子女的抚养需求、女方的经济状况以及无过错方的利益,在财产分割上给予适当倾斜。比如,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分割财产时会充分考虑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例如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会尽可能分给需要且能更好发挥其效用的一方;生活资料的分割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的需要。
- 不滥用权利: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得借分割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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