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协议扫描件有一定证明作用,不过其法律效力低于原件。它属于电子证据,当对方承认其真实性且无相反证据时,扫描件可被认定有效,用来证明协议内容。
(2)一旦对方不认可扫描件,由于它容易被篡改、伪造,证明力就会大打折扣。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其他证据辅助,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法院才可能采信。
(3)为维护自身权益,在交易过程中最好使用协议原件。若只能拿到扫描件,可以要求对方在扫描件上签字确认,或者提供能证明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的其他证据。
提醒:交易尽量用原件,若拿扫描件要对方签字或补充证明,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在交易过程中,优先使用协议原件,避免因使用扫描件带来证明力不足的问题。
(二)若只能获取协议扫描件,要求对方在扫描件上签字确认,增强扫描件的可信度。
(三)收集其他能证明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与扫描件形成完整证据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1.协议扫描件有一定证明作用,但法律效力不如原件。
2.从证据角度看,扫描件是电子证据。对方认可且无反驳证据时,扫描件有效;对方不认可,因其易篡改伪造,证明力低,需其他证据佐证形成证据链,才可能被法院采信。
3.交易中尽量用协议原件。若只有扫描件,可让对方签字确认,或提供证明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据来保障权益。
结论:
协议扫描件有一定证明作用但效力弱于原件,使用中尽量用原件保障权益。
法律解析:
从证据层面来看,协议扫描件属于电子证据。当对方认可扫描件真实性且无其他反驳证据时,它能有效证明协议内容。然而,由于扫描件容易被篡改和伪造,若对方不认可,其证明力较低,通常需要其他证据辅助,形成完整证据链才可能被法院采信。所以,在交易过程中,为了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应优先使用协议原件。若只能获取扫描件,可要求对方在扫描件上签字确认,或让对方提供能证明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的其他证据。如果在协议相关法律问题上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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