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石景山区法律咨询 > 石景山区个人债务法律咨询 > 出货单上未写日期能作为欠条吗

出货单上未写日期能作为欠条吗

庹** 北京-石景山区 个人债务咨询 2025.04.19 06:12:23 399人阅读

出货单上未写日期能作为欠条

其他人都在看:
石景山区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石景山区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在法律层面,出货单一般不能直接等同于欠条。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用以表明尚欠某物或某款项的凭证。而出货单的主要作用是证明货物的交付情况。

当仅有出货单且未注明日期时,若要将其作为欠条使用,必须充分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以及借贷事实。例如,出货单上需有明确的货物价款,并有对方确认欠款等类似表述,同时还需通过其他证据来佐证双方存在借款的真实意思,像聊天记录中提及借款事宜,或者通话录音里对方承认欠款等,如此才有可能被认定具备欠条的性质。然而,仅出货单自身的证明力相对较弱。倘若对方不承认存在借款关系,仅凭借未写日期的出货单来主张债权,存在一定风险,可能需要进一步补充证据以增强其证明力,否则在法律认定上可能会面临困难,难以有力地支持债权人的诉求。

2025-04-19 10:06:02 回复
咨询我

出货单一般不能直接当作欠条。欠条是债务人给债权人开的,表明还欠着某些物品或款项的凭证。而出货单主要是用来证明货物交付情况的。仅有出货单且没写日期,要是想当作欠条,得能充分证明双方有借贷的合意以及借贷事实才行。比如说出货单上有清楚的货物价款,还有对方确认欠款之类的表示,并且能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双方确实有借款的真实想法,像聊天记录里提到借款,或者通话录音里对方承认欠款等,这样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具有欠条的性质。不过仅仅出货单本身,它的证明力是比较弱的。要是对方不承认存在借款关系,只靠没写日期的出货单去主张债权,会有一定风险,可能需要进一步补充证据来增强证明力。比如有聊天记录显示双方就货物价款及付款方式有过借款相关的交流,或者有通话录音对方明确表示会归还出货单上货物对应的款项等,这些辅助证据能让出货单在主张债权时更具说服力。

2025-04-19 09:39:22 回复
咨询我

出货单一般不能直接当作欠条。欠条是债务人给债权人开的,表明还欠着某些物品或款项的凭证。出货单主要是用来证明货物交付情况的。

只有出货单且没写日期,要是想当作欠条,得能充分证明双方有借贷的意愿和事实。像出货单上有明确的货物价格、对方确认欠款等类似表述,还能有其他证据辅助证明双方有借款的真实想法,比如聊天记录提到借款、通话录音承认欠款等,才有可能被认定有欠条的性质。不过仅出货单本身,证明作用比较弱。要是对方不承认有借款关系,仅靠没写日期的出货单主张债权,有风险,可能需要进一步补充证据来增强证明力。

2025-04-19 09:25:26 回复
咨询我

出货单一般不能直接当作欠条。欠条是债务人给债权人开的,表明还欠着某些东西或款项的凭证。出货单主要是用来证明货物交付情况的。

要是只有出货单,还没写日期,想把它当成欠条,得能充分证明双方有借贷的合意和事实才行。比如说出货单上有清楚的货物价款,对方还确认了欠款之类的表示,而且能用其他证据证明双方确实有借款的真实想法,像聊天记录里提到过借款,或者通话录音里对方承认欠款等,这样才有可能被认定有欠条的性质。不过光出货单本身,证明的力度比较弱。要是对方不承认有借款关系,只靠没写日期的出货单去主张债权,是有风险的,可能得再补充证据来加强证明力。

2025-04-19 08:43:57 回复
咨询我

出货单和欠条可不是一回事儿。欠条是债务人写给债权人的,表明还欠着东西或钱。出货单主要就是说明货物有没有交付。

要是只有出货单,还没写日期,想当成欠条用,得能充分证明双方有借钱的意思,还有借钱这事儿是真的。比如说出货单上清楚写着货物的价格,对方也承认欠着钱,或者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双方真有借钱这想法,像聊天记录里提到借钱,通话录音里承认欠钱这些,这样才有可能被当成欠条。可光靠出货单,证明力挺弱的。要是对方不承认有借款这事儿,光拿着没写日期的出货单去要债,有风险,可能得再找别的证据来加强证明力。

简单说,出货单想变成欠条,条件挺多的,不是光有就行。只有出货单,没日期,还得有别的东西一起,才能有力证明借款关系,不然要债可能会遇到麻烦,得小心准备证据。

2025-04-19 06:45:48 回复

你好,对于逾期交货日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比例。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经济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可按照签订合同时有效的有关条例的规定执行,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比例未作规定,而违约又未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以下着重谈谈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的确定和适用。法定违约金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再如,《如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约定违约金由于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法律无明文规定,有的同志认为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定违约金,超过的就是无效。实践中也常常遇到约定违约金过高的问题。究竟应如何确定约定违约金的比例,下面从几个方面谈谈看法。笔者认为,约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违约部分的货款或酬金的总额。这里既包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违约金,也包括延期履行合同的各种违约金。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第12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法条对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未作限制,允许当事人用约定违约金来弥补某些法定违约金过低的缺陷。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